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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造成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延伸,土地非农化、农民市民化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农村原有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来处于城郊结合部的农村地区也被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系。然而,城市化过程不是简单的城市规模扩张、城市人口增加和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吞并农村社区和人口的过程,而更应该是城市与农村的空间融合与发展,农村社区结构向城市社区结构的转化,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化,农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化过程。在这些转化过程中,城市郊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乡村的物质条件的变化是非常迅速的,如生产条件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现代化,以及大量农业用地的向工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转化。伴随这这些物质条件变化的同时,众多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成为失地农民,虽然他们在空间和身份上可能成为了城镇居民,但是由于价值观念、素质能力等往往难以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特别是在思维理念、思想意识、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诸多方面与城市市民还有着很大的差距,所以很多失地农民无法真正融入现代化的城市生活,被城市和社会的发展所边缘化,造成了失业、持续性贫困以及社会治安等多方面问题。这正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勇博士提出的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土地城市化速度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问题。如何在实现农村城市化之后,进一步推进农民的市民化,使农民成为享受和创造现代城市文明的新型市民,成为摆在各级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将农民转化为市民,不但要解决他们的素质能力低下和无地状态下的基本生存问题,而且要解决他们思想观念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乡角色转换。以上问题的解决,无不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只有切实考虑到失地农民的实际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失地农民补偿、基础社会保障政策,才能有效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政策则是提高失地农民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的必要手段;而在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和养老的土地之后,为他们提供基础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才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失地农民充分分享到社会发展的好处,才能真正调动他们参与城市化进程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减小城市化过程与被动参与城市化的农民间的种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