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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我国法律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予以支持和保护。因而,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支持和保障的公益事业。然而,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均衡性,再加之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不到位,使得本应全民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出现了差异化。广东省是我国最先进行改革开放的省份,城乡义务教育的差异化也最早表现出来。广东省政府从2011年开始就着手解决城乡义务教育的均等化,先后建立了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制度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财政拨款也从2002年的41.16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95.53亿元,2007年更是达到了109.61亿元。这些措施和财政补贴惠及全省近1000万个家庭。2013年省级财政“一揽子计划”共安排教育经费1180亿元,其中100亿元用于粤东西北义务教育“创强”。这些政策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全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差异化。但是,广东省的城乡义务教育非均等化状况依然让人担忧,在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都显现出不均等。这些举措的成效如何,广东省现在的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现状怎样,其出现差异化的原因是什么,以及如何进一步缩小这种差距实现均等化等。笔者对以上问题的研究探讨不仅仅对广东省今后的义务教育均等化有清楚的认识和提出解决的措施建议,还对其他省份乃至全国都有其借鉴意义。本文以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为研究对象,在梳理了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相关文献之后,清晰地界定了与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相关的几个概念,阐述了城乡义务均等化的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广东省近十年的教育经费统计进行分析,用数据和图表直截了当地展现出广东省在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方面做出的努力以及依然面临的问题。然后从资源投入、义务教育产出效率两个方面对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均等化进行了实证研究。深入剖析了引起广东省城乡义务教育非均等化的深层次原因并从长远、治本的角度提出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