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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作为一个传统的哲学理念,它彰显着人类社会从断裂走向协调的历史进程;标示着人们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发展历程;它的发展过程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目标,也是中国人民的千年梦想。人们试图通过发展经济来实现梦想,但在经济发展的今天,和谐却离我们远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现实总是在表达着对和谐作为社会发展“内在律令”的矛盾和对抗。经济发展现实与人们的美好期望产生了分离,经济的不和谐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矛盾。正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和理论的吁求,本文试图通过经济哲学的视角,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顺序,对经济不和谐发展的现状进行反思,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追求和谐经济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指导。第一章:和谐社会思想的历史溯源和理论梳理。在中西哲学史上,许多思想家都提出过和谐社会思想。和谐社会是和谐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表现,指社会系统的各部分、各要素之间相互依赖、求同存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融合的社会生成状态。和谐社会要求矛盾的双方或多种矛盾在运动过程中达到并保持双赢或多赢的结局,推动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其内部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以及子系统与子系统、子系统与母系统之间必须保持辩证统一关系。追求社会的和谐,历来是人性的基本需求,是人类实践活动内在的永恒的价值目标,因而,实现社会和谐对于人和社会来讲,超越了单纯手段而具有更高的目的意义,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式。社会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人们活动的结果,不仅形成了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还形成了客观的社会结构。只有作为社会系统组成部分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内部和相互之间紧密联系、和谐发展,才能使整个社会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