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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第三方支付业务也随之快速成长起来,为了解决第三方支付的实际应用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9月1日起颁布实行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出台标志着长期以来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下的第三方支付也变得“有法可依”起来。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连接、充当信用担保和技术保障,实现从消费者到金融机构以及商家之间的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的非银行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支付具有独立于交易各方与银行、提供货币支付与资金结算服务等特点。它具有成本优势与效率优势,很好的解决了信任与安全这两大难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模式在实际的运用中依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金融监管不到位等等。所以,必须对第三方支付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完善相关立法及体制建设,从而更好的保护各方尤其是消费者的权益。第三方支付应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体系,以市场导向为主,进行灵活而有效的监管。在立法层面上,要求具有建设性的思考,应确立立法之基本原则,搭建立法框架,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注册资本维持制度、强制风险准备金制度、在途资金监管制度、资金账户监控制度、实行公平责任以及确立安全规范,以促进《支付清算管理办法》顺利出台,加快第三方支付体系建设,实现第三方支付健康长足发展。本文首先介绍了第三方支付的产生背景,概念,并介绍了几种不同的支付模式,通过几种模式基本流程的比较来更清晰的认识第三方支付。接下来讨论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性质,以及第三方支付中的主要参与者以及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然后又对第三方支付所涉及的其他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极其匮乏,而对于电子商务参与者而言,选择第三方支付的首要考虑因素便是安全问题,随着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为了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保障相关各方的利益,本文最后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以及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