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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广告主宰着宣传导向,从而在公众标准形成中起着巨大作用。虽然广告管理部门,为了保护处于弱势位置的“生活者”利益,已经用广告法规中的相应条款划出了一块广告“禁区”范围,但是,违规的广告依然是屡禁不止。客观来分析,这种局面应有至少以下几种原因造成:1 广告设计者自身缺乏对广告法规的深入了解;2 广告主抱着侥幸的投机心理;3 对于广告行业的研究机构而言,缺乏对(被以广告法规为代表的众多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界定的)“客观行动禁区”与(因对众多规范的不准确性理解所形成的)“主观思维禁区”的深入研究,从而无法给广告行业人员的创作思路的拓展提出引导性意见。本文首先将在哲学层面以(在行动领域存在的)“客观行动禁区”与(在思维领域存在的)“主观思维禁区”作为研究内容,并参考借鉴其他行业领域的对于各自“禁区”超越与完善的成功经验,从“思无界,行有法”的观念视角,对以广告行业“禁区”为着眼点的广告创意策略的特有优势和相应的跳跃性思考方法加以论述和总结。然后通过对用“擦边球”来形容“投机性广告”的借喻错误,以及用“擦边球”来形容本文所提出的“禁区广告创意策略”的借喻错误的两次纠正说明,来消除广告从业人员对所谓“擦边球广告”的盲目性理解,明确本“禁区”广告创意策略制定目的——正确的理解“禁区”,艺术的运用“禁区”。另外,在明确跃禁的起跳点——不违背设定“禁区”的原始目的,不偏离设定“禁区”的针对对象的前提下,通过艺术性地超越冗余的“规范”,而创造出既不违禁又有创新的广告作品。并且通过具体的案例示范与分析,总结出多种在“禁区”创意策略指导下的创意方法。在深入理解“客观行动禁区”的前提下,运用这些方法,可以使广告创作者能够有意识地去解放主观思维“禁区”的束缚。最后,通过对“禁区”创意策略及方法的运用前景的展望,论证从有限“禁区”获取无限自由的可能性。从而再次陈述本文的观点——正确的理解“禁区”,艺术的运用“禁区”,才能创造性的利用“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