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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法制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拓展。党的十五大创新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此“法治”在“法制”之上更进一步。随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和时代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而高中生正处于三观形成、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依法治国目标能否实现。因此,笔者在文中首先对高中法治教育的内涵、发展历程以及实施依据进行了概述。本研究的基础数据是根据统计学相关知识设计了调查方案后在实际调研的过程中搜集获得的,根据调查可以发现,现阶段高中法治教育存在着宏观体制和微观教学方面的双重问题。根据这一事实,笔者结合教育学的相关理论成果对高中法治教育的教育模式以及教育目标提出了建议;结合多位专家、学者地意见对高中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提出了建议。另外,笔者还依据新高考改革方案,研究“统考+学业评价+素质考核”模式下高中开展法治教育课的两种有效途径,即将法治教育纳入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将法治教育纳入素质测评项目两种途径,并为黄冈市高中法治教育的开展提出了具体建议。望通过本研究对高中法治教育的实施、发展和科学化做出可能的贡献。本研究结合黄冈市几所高中的实际法治教育情况,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认真地分析了新形势下高中法治教育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旨在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主体紧密联系、共同作用的高中法治教育,使高中法治教育能真正促进学生法治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