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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由于数字技术的大量使用,图书馆在自身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图书馆也逐渐开始为了满足社会需求与发展而同数字技术相结合,形成数字图书馆,并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但在拥有众多优势的同时,数字图书馆自诞生的那一刻起其发展也要受到著作权法的调整。目前,由于数字图书馆本身的特点,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遭遇了一些著作权问题,有关作品的网络授权使用问题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法定许可制度引入到数字图书馆的法制体系中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也是我们可以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法定许可制度既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数字图书馆所面临的取得海量授权的困难,也能保障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虽然著作权人的权利看似被削弱,但其经济利益并不会因此受到大的损害。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引言;第一章是有关数字图书馆及相关著作权问题的分析。在笔者看来,数字图书馆除了具备与传统图书馆共同的特征之外,还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变得更为灵活;在著作权问题上,数字图书馆的不足之处在于使用范围存在局限性,授权困难,难以实现“海量授权”、强制许可过程复杂、集体管理组织无法完成所有授权等几个方面;第二章是有关数字图书馆引入法定许可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分析了数字图书馆引入法定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应当如何引入法定许可制度等问题;第三章是有关我国数字图书馆引入法定许可制度的制度设计及立法构想,具体分析了我国数字图书馆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在立法、适法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有关具体制度安排的建设性意见;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数字图书馆适用法定许可制度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我国数字图书馆适用法定许可相关法律及其救济的措施;最后,对我国数字图书馆法定许可制度相关制度问题的分析进行了总结与归纳。笔者在从多个方面论证数字图书馆适用法定许可具有可行性的基础之上,探讨了适用于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具体的法定许可制度的设计,并对数字图书馆应当如何运用法定许可制度进行作品使用开展了研究。期望这一制度的引入既能有效保障数字图书馆的顺利发展,又能维护好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