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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非政府组织法律体系,使政府能够选择合适的模式和解决方案,促进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推动经济增长。它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了可信和稳定的合作与伙伴关系,维护个人在自由民主法治基础上的基本权利原则。一些研究忽视了对柬埔寨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完善的解释,这是本文所要解决的一个不足。因此,本研究提出在法治原则下,应检讨并建立哪些适合的要素,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规则和必要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建设性协调、保护和监督机制。为此,它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有效合作提供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不清楚的系统造成了不可靠和不稳定的环境。过时和复杂的系统有被滥用和出错的风险。禁止性法令限制了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和活动。合适的非政府组织法通过规定非政府组织从登记到解散的基本生命周期,确立了非政府组织良好职能和运作的制度。法律包括他们在保护制度原则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法治下的最低监督标准。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是保障公民结社和集会自由的先决条件。它为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建立了一个保护框架,并平衡了政府保障和监督非政府组织自由建立和运作的基本权利的能力。它还需要清晰和定义明确的规则,支持非政府组织的可持续性和运作。同样重要的是,一个有利的法律框架有助于非政府组织、政府和商业企业之间发展跨部门伙伴关系。本研究以政治学、国际法和公共管理三个学科的理论建构和经验价值相结合的视角,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柬埔寨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需要检讨和建立其他一些附加系统的问题。应建立新的适当的登记法律制度、保护措施、监督制度和协调机制,使之发挥良好的作用,以保护和保障为柬埔寨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政府组织的空间。它必须在民主和法治原则下的保护和监督措施之间取得公平的平衡。仅靠一个优秀的法律框架无法使这一体系运作良好。因此,应建立和完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更好协调与合作的有效体制框架。此外,本论文还显示,政府必须支持非政府组织建立内部控制的综合机制,建立自律机制,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方式。自律机制的建立,如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等,是非政府组织组织管理工作成熟成长的标志。再者,借鉴中国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的经验,为建立和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法治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论文共分五章,共计十二万两千字。第一章为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概况。第二章为非政府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第三章介绍了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登记制度。第四章为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保护制度。第五章分析了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监督体系。这项研究的意义在于激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国际发展伙伴积极有效地共同努力,以实现柬埔寨发展的共同目标。它将有助于为符合柬埔寨条件的非政府组织建立一个相当完整的法律框架。它将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纳入法治,确保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积极致力于适应经济和政治改革,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还将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自律制度和完善的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确保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合作与伙伴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一过程需要对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整体法律制度进行评估,并对非政府组织替代法律制度的影响进行更详细的评估,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规定。第一章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概述,包括非政府组织的定义、特征、法律框架、登记制度、法律保护和监督制度以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合作。本章不仅深入研究非政府组织的概念,而且还阐明了一些实际的见解,特别是可以通过相关的柬埔寨环境来改善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的国际原则。它表明非政府组织在二战前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本章还分析了由自治,私营,非营利组织建立的非政府组织的主要特征,这些组织有能力提高困难民众的生活质量。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框架是确保非政府组织公民空间的重要因素。显然,法律保护措施应由政府提供。但是,也将建立法律监督措施,保障社会治安。此外,对非政府组织登记的要求应根据非政府组织的范围、工作领域和规模而灵活规定。第二章,柬埔寨非政府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本章阐释了柬埔寨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基本背景、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以及管理非政府组织的制度安排。本章主要探讨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法律框架,并强调柬埔寨法律体系中保护和监督制度的关键原则以及管理该部门的其他相关法律框架。柬埔寨的非政府组织早在1993年新政府成立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它们为柬埔寨的发展,特别是福利制度、人权和民主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很明显,起草于2005年的协会与非政府组织法与柬埔寨的其他法律,包括国际法有许多冲突。另外,有许多政府机构管理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缺少有效的协作。第三章,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登记制度。非政府组织的登记制度要求所有非政府组织必须在其运作之前进行登记,因此,它是一种强制性制度。此外,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和注册必须寻求具有实质性条件的批准程序。为了本研究的目的,作者将重点介绍中国和柬埔寨在非政府组织注册方面的比较,并为采用中国的有益经验提供分析。很明显,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注册体系为需要建立非政府组织的人提供了多种选择,例如双重注册或单一注册。第四章,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保护制度。柬埔寨的法律保护措施的定义主要遵循国际原则。此外,第四章阐述了法律保护的特征,包括便利、筹资和协调机制。本章重点介绍了中国对非政府组织法律保护的实施和保障经验。研究表明,优惠政策、政府的资助制度、免税政策、逐级协调制度等好的经验都是值得柬埔寨政府深思的。第五章对柬埔寨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监督体系。第五章介绍了柬埔寨法律监督制度的定义及影响因素并表明结社自由是根据国际原则得到保障的,前提是这种自由不能损害民主社会下的其他自由和公共安全。本论文也阐述了现行法律监督的行政手段、报告要求、资源与资金、税收等方面的特点。为了研究目的,本章重点介绍了中国非政府组织法律监督的经验并表明在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系统检查和行为管理方面,中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措施比柬埔寨更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