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人所得税最早起源于英国,始于1799年,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开征了个人所得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始于1994年,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税制建设、税收征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改革迫在眉睫。
本文旨在通过学习、分析、比较中外个人所得税制,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种种不足,然后指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真正问题是整个制度规则的运行失效,并抛弃了传统的或重视公平调节功能或强调财政收入功能的改革思路,认为矛盾不在于这二者之间,而在于制度的运行失效,导致这两个功能均受损。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依据,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在于融合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改进正式规则的可操作性,提高实施机制的效力,促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能有效运转。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设想。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设计理论引入到个人所得税制设计中,并结合现代税制优化理论,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和完善具有理论借鉴意义的政策建议。
(2)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上,本文走出了以往学者要么强调调节收入要么强调组织收入的传统误区,而结合对中外个人所得税制的具体分析,指出改革的目标在于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有效运转。
(3)在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方案设想中,始终体现了改革的目标,紧紧抓住三个环节,即: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对接;正式规则的可操作性;实施机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