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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开始,人类社会逐步走向全球化与后工业化,这一历史性社会转型运动带来了诸多公共治理难题,社会治理面临着重大考验。20世纪90年代,作为治理理论的一个分支,合作治理成为了西方各国重塑政府权威、再造政府形象以及解决公共治理难题的重要方式。我国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新体系,客观上指明了走合作共治道路的必然性。这一理念的提出,意味着我国社会管理方式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是符合现时代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推动了合作治理的发展。 本选题以民族地区基层合作治理为研究对象,结合合作治理理论对合作治理的内涵、构成、多元主体的地位、特征、价值取向和推行困境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三社联动”资料的整理与调研,发现尽管鄂尔多斯市在基层合作治理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存在着治理能力不足,信任度下降、有效合作空缺、基层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较低以及公民参与积极性不强等限制因素。针对鄂尔多斯市基层合作治理过程中“三社联动”存在的制约因素,借鉴国内外基层合作治理的经验,本文提出通过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以共识为基础建立信任合作平台;追求真正的放权与合作;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加强基层合作治理中的实质性参与等措施完善基层合作治理的发展。本文针对民族地区基层合作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基层合作治理的路径选择,以期为我国其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合作治理提供一些理论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