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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作为一种“舶来品”,是在十九世纪末经由教会学生演剧和华侨演剧传入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为话剧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五四文人们在中西文化激越中主动学习西方戏剧,经由模仿到自行创作,最终开创了中国的话剧文学体裁。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外国戏剧在中国的译介情况,将翻译活动作为一场社会实践,而翻译作品为社会实践产生的文化产品,并以此为出发点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戏剧翻译作为文化产品是如何发生,为什么发生以及其流入社会后的效果和作用。为了对这一社会实践作尽可能全面的分析,本文将社会文化的宏观视角和基于文本的微观视角进行了结合。在研究中我们运用了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其核心概念为场域、资本和习性。社会由不同的场域组成,场域就是主体活动的特定社会空间,如法律、政治、文学场域等,场域内部充满了权利斗争。话剧作为一种场域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向西方学习的浪潮中逐渐确立起来的,文明戏为其早期的形式。戏剧作为一种社会产品有其特定的价值,即象征资本。五四时期各个领域都弥漫着除旧立新的改革气氛,中国传统戏曲作为一种“落后的”文学样式而遭到批判甚至是全盘否定,因此具有较低的象征资本;而外国戏剧,特别是符合中国社会需要的现实主义戏剧,由于其进步的思想内容和全新的形式而受到五四文人的青睐,因此具有相对较高的象征资本。加之戏剧的社会文化功能为中国有识之士所广泛认同,外国戏剧汉译在五四时期形成了一定规模。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习性对于翻译策略及翻译文本的选择有很大的影响。习性是布迪厄社会学的又一重要概念,旨在消除社会研究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体现了个人认知与社会的二维融合。在翻译中,译者的行为不仅仅受到来自外部的社会环境条件的制约,同时也受到来自译者自身的“定势”的影响,这些定势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习得过程中的社会环境条件。在戏剧翻译中,译者的习性影响了他们在翻译中采取的策略,五四时期的直译和大量改译现象便与译者的习性有关,而原文文本的选择则更大程度地体现了习性在这一过程中的影响。对于外国戏剧翻译参与者,译者、文学团体和文学评论家对构造话剧这一场域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外国戏剧翻译在产生之后就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盼社会效果,履行一定的社会功能。话剧输入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启民智以改造社会,社会改革家们试图通过变革人心来改造社会,因此戏剧翻译具有极大的功用主义倾向。在文学方面,外国戏剧翻译对中国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最为人注意的是易卜生和他所创作的社会问题剧。除了影响中国话剧创作的主题、结构和语言形式外,易卜生的戏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小说和诗歌创作。总之,其影响波及到了整个文学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外国戏剧翻译对中国话剧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以翻译为前锋,五四文人才开始积极地进行话剧创作,并最终使这一外来文学样式融入进中国文化和社会。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时期外国戏剧翻译的局限性,即过于重视“思想”和“主义”,而忽视了对话剧作为一门艺术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