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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在于要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用工关系,以确保现代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运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考查浙江的劳动保障,我们应该重视非公有制部门里涌现的问题。这是一个从业人员最多,也是劳动保障落实最困难的部门。民营经济劳资关系的形成实质,是劳动力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力量对比及其博弈的过程。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从总体上看,在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资双方力量的对比更有利于资方,即在劳资双方契约的形成过程中资方处于有利的地位。持续、频繁发生的侵权现象表明企业工会在依法维护劳动力利益上的作用不明显,政府干预的力度不足,也缺乏有效的方法。这意味着极为不公平的劳资交易关系还会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在以资本“相对强势”为特征的市场结构中需要非市场因素发挥制衡作用,这种制衡的行为主体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政府,以劳动力利益为目标的工会和以雇主利益的为目标的雇主组织。制衡的行为是政府干预,劳动力的自发斗争和有组织的集体谈判、罢工等活动以及雇主和雇主组织在面临反抗压力和在集体谈判时的反应。推行三方机制有利于劳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以三方机制为前提的集体谈判的进行必须客克服府行为偏差和工会缺乏独立性两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