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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食品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逐渐从“吃的好”向“吃的健康”转变,从而有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说法。但是,2004年“阜阳奶粉案”、2005年“苏丹红事件”、2006年“红心蛋事件”、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2012年“药用胶囊工业明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人们的健康食品消费愿望受到严重威胁,同时也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在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环节存在的巨大隐患,政府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国政府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监管体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工商部门在督促引导、巡查监管、行政执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对于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也起了很多积极作用。但由于食品流通具有多方面、多领域、多环节特征,工商部门在监管实践中要面对及解决诸多发展中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宿迁市泗阳县工商局在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为认识对象,针对其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测、对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的制度监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认为,泗阳县工商局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成果是积极有效的,但依然存在安全隐患,诸如农村食品市场无照经营比率较高,食品检测的技术性与目前工商人员的非技术性矛盾非常突出,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农村落实的效果非常差强人意,专项执法行动往往导致执法缺乏规范化和连续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这些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成因非常复杂,其中既与政府行政监管的监管体制、行政效率效果有关,也与经营者的经营理念、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与消费理念及社会力量的监督有关。研究认为,这些问题及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加以解决,如何在流通领域保证食品安全,建立以政府行政监管为主、全社会共同监督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将是工商行政管理未来的主要任务。为提高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研究通过分析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借鉴其成功经验,认为:第一,需要政府在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整合目前现有的监管主体,改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第二,提高监管技术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第三,要从严市场巡查、加大违法和渎职惩治力度;第四,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督力量。研究认为,通过以上的努力,才有可能逐渐形成以政府公共管理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建设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