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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罪过形式理论比较复杂,常常出现一个犯罪中既有故意又有过失的情况,因此在法学界迫切需要一种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随着构成要件理论的深入研究,客观超过要素逐渐进入到法学家们的视野,许多学者对这种理论报着质疑的态度,因此,笔者在介绍客观超过要素的概念、特点、性质以及理论来源的基础上,对质疑客观超过要素的理论进行了反驳。在此过程中,还将客观超过要素与我国现行的几种罪过理论进行了比较,寻找客观超过要素的更优越性。最后,笔者从客观归责理论出发,研究在客观超过要素的犯罪中的因果关系,为今后该理论的研究扩展了新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