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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使得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和规模持续增加,强降雨、极端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了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人类未能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1.5摄氏度控温目标,那么极端天气的发生频率还将进一步提高。降低碳排放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全球范围内,家庭的产品服务消费最终产生的碳排放占到了总量的72%。在我国,个人消费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占到了总排放的三成,间接排放更是接近80%,而且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占比将会进一步提升。因此,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家庭和个人行为加以引导将是必要之举。近年来我国政府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和有关部门以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方式激励个人的低碳行为。这些项目将个人作为碳减排的主体,以商业奖励、政策激励等方式鼓励公众减少碳排放。广东、北京、上海等地都已经出现了成熟的案例,一些项目的参与人数超过了千万,碳减排量达到数万吨。在鼓励个人减少碳排放的同时,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给参与企业也带来了新的商业机会。作为公众低碳激励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企业通过提供与碳减排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来帮助实现公众碳减排行为的数字化,从而打通项目中的关键节点。在参与或运作项目的过程中,企业将有机会得到大量的客流、树立品牌形象,甚至获得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带来的收益。百度、美团、高德地图、比亚迪等国内知名公司均以不同的形式参与或主导构建了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种主要模式。在第一种政府主导的模式下,企业协助数字化公众的低碳行为,政府根据企业收集的数据向减排者发放奖励,从而实现对低碳行为的激励。在第二种减排量交易驱动模式下,企业负责项目运作并收集公众低碳行为的数据,政府核证碳减排数据并据此签发可交易的核证减排量。通过向具有碳抵消需求的控排企业出售核证减排量,减排者将得到经济激励。第三种低碳商业联盟的特点在于“多家企业共同运作”:主办企业根据减排者所产生的减排量向他们发放奖励积分,而其他合作企业负责承兑碳积分,最终实现对低碳行为的激励。虽然许多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面对多样的项目运作模式以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要进一步发掘项目的环境和商业潜力,政府和产业界仍然需要对这些新项目加深认识。而国外一些失败的先例表明,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在建立和运作过程中将会面临很多困难,如果没有科学的管理理论支持,项目的效果很可能会大打折扣,甚至难以为继。但是,笔者在广泛阅读国内外相关的文献和资料后却发现,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处于低碳运营管理、碳抵消机制和碳减排项目、可持续商业模式创新等多个研究主题的交叉领域,相关研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仅有少数学者从宏观层面对这些项目进行过探讨。为了响应现实的需要、填补学术研究的空缺,本文完整地考察了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在不同模式下的经济和环境影响,刻画了参与各方的最优策略,为运作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主办方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总体而言,本文发现尽管在一些情况下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出现可以带来经济价值和环境效益,但是一旦管理不善则将无法实现理想的商业价值,甚至造成环境的损害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具体研究内容和结果介绍如下:首先,本文考察了政府主导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最优设计及其经济、环境影响,并且在促进低碳消费的情境下,将其与传统的绿色消费补贴进行了比较。通过构建和分析由政府和企业组成的序贯博弈模型,本文发现尽管公众低碳激励项目能够通过提振对低碳产品的需求来间接地激励企业研发低碳产品,但是这些项目的出现未必能实现碳排放总量的下降,因为激励项目本身刺激了产品需求。因此,环境导向的政策制定者需要平衡好刺激消费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和促进低碳产品研发的正面效应;而较大的潜在市场规模和较强的消费者环保意识有助于消除项目造成碳排放增加的风险,从而利于激励项目发挥积极效果。另外,尽管同属于对个人低碳行为的正向激励,公众低碳激励项目与绿色消费补贴的最优设计策略具有较大差异,前者的适用范围更广,而且在政府预算较小或较大时总能实现更高的碳减排量。第二,本文考察了交易驱动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中主办企业的最优运作模式,及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的影响。现实中企业在运作交易驱动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时常用两种模式。一些企业会采用“义务代销”模式,免费帮助减排者向控排企业出售核证减排量;也有企业会采用“中间商”模式,主动奖励减排者以换取他们的减排量,并向控排企业出售以赚取交易收益。本文构建了一个多期动态模型,通过比较两种模式得出了对企业而言更优的运作策略,并且通过将公众在进行碳减排和交易决策时的非理性行为、在碳减排项目中普遍存在的交易成本以及控排企业的决策纳入模型,来全面地考察交易驱动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看似“无利可图的”义务代销模式有时反而可以给企业带去更高的利润,因为在面对不确定的未来减排收益时,一些公众作出的短视性决策会使他们过于踊跃地参与项目,从而给主办企业带去更多新客户。从政府角度来看,以教育公众来提高他们的决策能力可能会降低企业利润和产品市场的福利;而降低交易成本虽然能够提高项目的吸引力,但是可能会使减排者遭受更严重的福利损失。对于环境而言,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出现可以在保持整体碳排放不变的情况下降低边际减排成本,从而提高社会的减排成本效率。最后,本文探究了企业建立和参与低碳商业联盟时最优策略,以及低碳商业联盟的环境影响。与政府主导和交易驱动的项目不同,在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低碳商业联盟中,负责项目构建和运作的主导企业需要确定邀请参与项目的合作企业,并且确定减排奖励积分的发放规则,而负责积分兑换的合作企业则有权决定减排者手中积分的兑换价值,即单位积分可以兑换的奖励商品数量。基于这一现实,本文构建了包含主办企业、合作企业和民众的序贯博弈模型,考虑了主办企业和合作企业在战略和运营层面的最优策略。研究发现,对于利润导向的主办企业而言,为了尽可能地吸引公众参与,它并不一定会选择绿色的合作企业,而是应该选择邀请产品成本效益较高的合作企业,即能用相同的成本给消费者提供具有更高价值的奖励。对于合作企业而言最优的积分兑换价值受到公众环保意识的影响,但即使是绿色的合作企业,当公众的环保意识水平有所提高时也可能需要保守地降低兑换价值。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低碳商业联盟的存在也许会增加碳排放总量,而且当公众的环保意识处于中等水平时这种状况更有可能发生。从环境导向的主办方视角出发,本文发现邀请非绿色的合作企业可能是对环境而言更好的选择,而即使是利润导向的主办企业有时也会做出对环境最优的决策。最后,对于环保团体或政府而言,当存在低碳商业联盟时,公众环保意识的加强并不一定能使碳排放量下降。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本研究分析了具有预算约束并以环境为导向的政府在设计公众低碳激励项目时的最优策略。通过内生企业决策,本文也考察了公众低碳激励项目对企业低碳产品研发决策和社会碳排放量的影响,并且在相同预算条件下比较了公众低碳激励项目与传统绿色消费补贴的碳减排表现,得出了政府选择政策工具时的最优策略。由此,对正向政策激励设计,特别是绿色消费补贴方面的研究作出了补充。其次,本研究将碳抵消机制下企业减排项目的有关研究拓展到了公众减排领域。通过对交易驱动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进行理论建模,本文将个人减排者这一新减排主体纳入了碳抵消机制下减排项目运营管理的理论框架,并且得出了企业在运作公众低碳激励项目时应该选择的最优模式以及相应的最优策略。此外,本文还从政府视角考虑了公众教育以及减小交易成本对项目效益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因此本文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针对碳抵消机制和碳减排项目的研究。最后,本文对低碳商业联盟的理论建模与分析拓宽了以往针对可持续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范围。与关注单一企业可持续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不同,本文所考察的低碳商业联盟以公众为减排主体、涉及到多家企业。这些企业在减碳主题下通过分工互补,形成了新商业模式,获取了公众低碳激励项目中潜在的商业利益。本文不仅从理论角度考察了低碳商业联盟这一新商业模式下企业的主要战略和战术决策,还构建了评估其碳减排表现的理论框架。这些工作实现了对过往可持续商业模式创新领域有关研究的拓展。简而言之,正在我国推行的公众低碳激励项目有机会帮助实现经济和环境效益双赢的良好局面。本文从企业决策出发,针对公众低碳激励项目的主要模式构建了理论分析模型,并且全面地探究了项目的经济和环境影响。本研究将有助于政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以更完整、更深刻的视角来认识和评估此类项目,从而更有效地激发公众低碳激励项目所蕴含的环境、经济潜力,以更科学的方式引导公众低碳行为和企业绿色决策,将这些推动社会低碳转型的新尝试发展成为实现“两山论”的新实践,并且在碳中和、碳达峰进程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