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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在经济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一些体制性矛盾也在不断积累。在县域政治中,公众诉求的内容和强度日益增长,而路径依赖下的政治制度却无法对公民诉求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当公众对政府抱有一种高水平的期望而出于这种期望的诉求与政府回应中的诸多问题发生冲突时,政府信任将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损害。本文认为县域政治中的公民诉求——回应模式从两个方面对县域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公民诉求及其得到的回应会对政治文化和政治行为方式产生反馈作用;另一方面,如何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诉求渠道并对之作出有效回应是衡量政府制度化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本文采取了一种系统——结构与互动过程相结合的方法论路径。即认为在既有系统环境下,公民和政府能够理性的进行策略选择,从而以一种现实主义的立场突破了以往政府回应性及其他相关研究对规范论述的过度依赖。在前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以C县为例,综合其他案例和研究成果,以县域政治中的结构和行为为着眼点,对县域政治中的公民诉求——回应现状进行了观察和分析。公民诉求根据参与人数和诉求目标分为个体发展型、群体发展型、个体维权型和群体维权型。由于县域政治政治社会环境的特殊性,不同类型诉求的表达形式和相应的政府回应状况有所不同。社会网络和等级权力体制的互构是县域政治的基本结构环境,社会网络为县域公民与政府发生互动关系提供了特殊的接点,当然在权力的强势作用打破日常政治秩序的情况下,社会网络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本文假设作为诉求者的公民和政府都会理性的考虑成本收益,尽管公民权利意识和政府的规范意识均在不断提升,但利益而非规范是县域政治生活的基本价值导向。成本导向和收益导向分别反映了发展型诉求和维权型诉求的理性逻辑。社会关系网络可能在公民诉求——回应模式中发挥重要作用,它既能够降低诉求——回应过程的交易成本,又有可能造成诉求——回应过程的“异化”。本文认为我国县域政治中政府回应的主要问题形态包括:面对公众合理诉求时的不作为,对公众借助信息流转表达诉求“捂盖子”,在公众诉求剧烈化时通过各种政府规范行为方式以外的办法“摆平”等。本文以县级人大制度为例分析指出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和等级制度权力供给不足及其制度结构与社会缺乏密切联系有关。而“经济中心主义”对县级政府的行为支配不但妨碍了政府正常的行政服务职能,还直接导致政府成为公民维权抗争的对象。这样一种研究思路在坚持制度环境对政治过程起约束作用的同时,也对实际发生的政治博弈行为做出了类型学的区分,从而有助于进一步从一个政治与社会、结构与能动的进路对中国县域政治进行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