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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对东道国经济是把“双刃剑”,利弊影响同时并存,控制得当,则能有效地促进行东道国经济发展;反之,不仅制约东道国自身经济发展,甚至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随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在华投资出现了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为重要形式进行间接投资,规避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机制,进而规避国家外商投资管理法规和政策调控的新动向。对此,中国存在着立法供给不足与政府管理缺失,使得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行为几乎处于法律调整失控的边缘,并已然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本文在简明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与国家经济安全一般关系的基础上,指出中国防范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由来与现状,再以江苏省近三年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情况为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引发的国家经济安全后果进行了详细分析说明,并从立法本身、政府管理和外商投资三个层面剖析外商在华投资出现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为重要形式进行间接投资的原因所在。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及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一是从认识的角度,指出国家要正确审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防范的必要性;二是从健全法律防范体系的角度,提出国家要抓紧制定出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法》,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三是从法律适用的角度,针对目前立法供给不足的现状,设计出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法律适用创新解决执行困境难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