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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城镇化的发展能够带来社会经济关系的剧烈变动和土地资源的成片开发与利用,并促使区域内经济结构及产业布局得到改善,区域经济实力也会因此得到提高。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各类开发活动的复杂性,必然需要占用大量的耕地作为保障,由此产生的人地矛盾愈发突出。城镇用地扩张占用耕地面积不断增加,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粮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何解决既要“吃饭”又要“建设”的矛盾,促进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成都市新都区为例,基于土地稀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地和谐共生理论,采用文献法、复合指标法、熵值法和协调度模型,深入分析了城镇化对耕地变化的影响,研究了城镇化和耕地面积变化之间的协调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城镇化与耕地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如下:(1)新都区2000—2013年城镇化水平从36.2%提高到56.6%,耕地面积从26833公顷减少到26273公顷,城镇化与耕地变化的存在正相关关系,说明城镇化是耕地变化的主要动因。(2)城镇化与耕地变化的协调度结果表明,2001—2004年总体表现为不协调、勉强协调,恰恰对应2001—2004年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20062007年表现为基本调和,与2006—2007年耕地面积变化不大相对应;2009—2013年表现为勉强调和、调和,与2009—2013年耕地面积减少相对应。从时间序列来看,2000—2013年新都区城镇化和耕地面积变化之间的关系变动具有阶段性特征,总体表现为“不协调、勉强调和——基本调和——勉强调和、调和”3个阶段。(3)提高城镇化与耕地变化的协调度,必须加强规划控制,建立耕地保护体系;加大整治力度,适度开发后备资源: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转用审批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