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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共和主义的复兴”运动蓬勃兴起,相关的理论探讨也在历史、理论和实践各个层面全方位展开,方兴未艾。而菲利普·佩迪特在其中恰恰充当了新共和主义的典型代表和重要旗手,十几年来都在论证要把共和主义的复兴作为当代政治哲学的基础。在他看来,新共和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自由的理论,其次才是其他伦理需求如对正义、共同体和福利的需求的满足,而后者只是服务于共和主义自由理想的手段。他的创举主要在于提出了超越于柏林的“两种自由”区分之外的“第三种自由”,即“无支配自由”观念,并将其作为新共和主义的核心理念。“无支配自由”理念主张通过社会和政治制度设计来防止国家和政府成为人民生活的支配性存在,它的一个基本目标在于建立一个成功的共和国的民主制度,并设想这些民主制度的理想形式。而论辩式民主观和一种共治的无支配政府模式正是佩迪特用来达到这一预防目标的手段。他希望通过论辩协商与共治理性这两种审慎而规范的民主形式,公民可以有效而平等地分享社会控制权。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并坚持理论分析和历史追溯相结合的方法。在介绍和分析佩迪特的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及其相关议题时,始终将其新共和主义与主流自由主义加以对照,比较分析它们的异同之处。在基本框架结构上,首先对干涉与无干涉、支配与无支配、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这三组概念进行比较分析,进而阐明佩迪特“无支配自由”观念的内涵和实质;其次,在“无支配自由”的基础上,创建一种全新的论辩式民主观和一种共治的无支配政府模式,并说明它们在多元文化、文化差异背景下的适用性;然后,重点分析佩迪特的共和主义民主与自由主义民主的差异以及它是在哪几个方面实现对自由主义民主的超越的;最后揭示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对当代政治的意义和局限性,尤其是对当代中国具有哪些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