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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动金融包容发展使现代金融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对于推进农村金融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金融包容离不开对金融消费者的良好保护。没有充分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包容将失去发展优势。从理论上研究金融包容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丰富和发展金融包容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同时,在我国金融包容体系构建刚刚起步的背景下,从金融消费者保护视角对中国惠普金融体系构建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证探讨,在当前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综合分析金融包容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的基础上,创新地运用基于计量方法、媒体报道和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案例研究的方法,从理论研究与量化分析两方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金融包容体系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构建问题。主要的研究内容、成果和创新性工作如下:1、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包容关系的理论研究。从分析金融包容的微观、中观、宏观框架入手,重点解决了金融包容体系下金融供需双方的特点,结合金融消费者保护必要性的理论研究,阐述了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对发展金融包容的重要性。创新地提出包容不足与包容过度(虚假包容)的思想,构建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影响金融包容的传导路径,提出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包容程度存在非线性的浅“U”型关系的理论假设。2、金融消费者保护影响金融包容路径的实证分析。金融消费保护作用于金融包容的路径研究,是研究的难点之一。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跨国数据建立截面数据进行实证测算,验证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包容程度存在非线性的浅“U”型关系。3、通过统计分析测算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受损现状,提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对构建我国金融包容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媒体报道的统计分析显示,我国存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受损的情况,且总体呈现增长趋势,说明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并不能满足金融需求快速增长和金融包容发展的需要。尽管我国已经开始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但尚未意识到应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到金融包容体系建设中,金融消费者保护还面临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尚不健全、金融机构主动不强、消费者金融素养整体水平偏低等诸多问题。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不足制约了金融包容的发展,由此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包容二元特征:城市包容过度与农村包容不足并存。4、基于理论研究和实证测算,提出相关的建议。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政策建议,即在注意防止过度保护造成新的金融排斥的情况下,注重完善法律制度框架、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具体职责、建立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健全和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加强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理念、加强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