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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研究以我院大学生作为研究背景,通过发放择业自我效能感量表简式对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对基本现状有一定的认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大学生择业自我效能感的现状分析,对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研究生402名大学生中的不同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培养方向、生源地以及父母职业的大学生在择业就业时职业水平的自我效能水平在5个维度的研究和讨论,通过对结果中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得出适合我们自治区体育专业大学生关于就业择业的相应的结论,以及提出提高和应对自治区我院体育专业大学生就业的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择业自我效能感水平,同时为我院办学理念提供参考价值和借鉴,提高我院大学生就业率。本课题采用2003龙燕梅修订的“大学生择业效能感量表(简式)”,进行问卷调查。用该问卷对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46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随机发放,剔除无效问卷和缺乏数据的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402份,对性别、民族、年级、专业、生源地、父母职业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对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校大学生的职业自我效能水平作一个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在学校老师和学生的帮助下,现场进行统一填写并回收问卷。对审查合格的问卷数据,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我院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在性别差异因素上,p<0.05,说明存在显著性差异,且男生择业自我效能感显著高于女生。在民族因素上,p值<0.01,说明们蒙族大学生与汉族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且蒙族大学生效能水平高于汉族大学生。在年级因素上,p值<0.05,说明我院大学生在年级因素上存在显著性差异,且自我效能感高低为:大一>研究生>大三>大二>大四,大一的择业效能最高,大四学生最低。在专业的因素上,p<0.05,说明不同专业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存在显著性差异,且体育教育专业的效能水平最高,社会体育专业最低。在生源地因素上,p值>0.05,没有显著性差异。在父母职业因素上,p<0.01,说明不同父母职业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且父母职业是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极其显著高于父母职业为农牧民、普通工人或个体工商业者的大学生。结论:内蒙古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男生显著高于女生;蒙族大学生极其显著高于汉族大学生;大一>研究生>大三>大二>大四,且差异显著;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择业自我效能最高;父母职业是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最高,且差异极其显著。但在生源地因素上,大学生的择业自我效能感没有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