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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或纪检员。2004年4月,中央明确派驻机构由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对派驻纪检机构的名称和管理进行统一,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并对它的派出机关负责。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央于2014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接着在2018年10月又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58号文件)。向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进行派驻监督,是为了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派驻机构既依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纪监委的授权履行相应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这既有利于强化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也完善了监督体系,使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N市自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基本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2019年,N市全市处置问题线索3868件,立案1684件1808人,处分1706人,移送司法84人,追回在逃人员2名,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这当中派驻机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在监督执纪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派驻监督的作用得到了凸显,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在能力和素质上跟新的岗位、新的任务不匹配,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完善等等。如何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找到并解决制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绩效提升的体制机制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N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派驻N市自然资源系统纪检监察组为例,对市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采用文献法、调查法等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资料,以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和科学管理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从派驻机构的角度出发,为完善派驻机构履职的体制机制出谋划策。希望对于提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绩效有所帮助,进而为提升各级纪监委监督绩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一点小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