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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性固体的包装分类在其运输和存储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在2015年10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并新发布的《全球危化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六次修订版)中,将氧化性固体包装分类方法新增了一个试验方法(称为O.3方法),相对于原有试验方法(称为O.1方法)做了四个方面的改变,但是并未提供评判指标燃烧速率的参考数值。为了提供一个常用粒径下,O.3方法评判指标燃烧速率的参考数值,方便其它待测氧化性固体快速得出其包装类别,迅速完成检测检验,本课题利用O.3实验方法和O.1实验方法,根据同种粒径氧化性固体包装类别相同的原则,测出了O.3实验方法评判指标的一套参考数值,为以后运用O.3实验方法测定其它氧化性固体的包装类别提供便利,更为O.3方法在国内的推广应用提供参考。课题同时测定了影响这一参考数值的若干因素,为以后实验时提高评判指标的准确度提供理论依据。(1)实验测定出的O.3实验方法评判指标的参考数值为1.0408g/s、0.4968g/s、0.1955g/s,依次对应包装类别I类、II类、III类。利用该参考数值体系判断得到的氧化性固体的包装类别与O.1方法得到的包装类别相同,高锰酸钾、硝酸钾和硝酸钠的包装类别分别为II类、I类、III类。即对于任何一种待测固体氧化性物质,其与微晶纤维素比例为1:1或4:1时,如果两者混合物的燃烧速率大于1.0408g/s,则归属为I类包装;如果两者混合物的燃烧速率大于0.4968g/s但是达不到I类包装的标准则归属为II类包装;如果两者混合物的燃烧速率大于0.1955g/s但是达不到II类包装的标准则归属为III类包装;如果两者混合物的燃烧速率小于0.1955g/s,则归属为非5.1项氧化性固体。(2)纤维素的粒径对O.3方法评判指标的参考数值有影响。随着纤维素粒径的增大,评判指标燃烧速率的参考数值均减小,导致各包装类别的界限降低。对于处于接近I类包装但是归属于II类包装的氧化性固体,纤维素粒径增大会使其被判定为I类包装;对于接近II包装但是归属于III类包装的氧化性固体,纤维素粒径的增大会使其被判定为II类包装,如高锰酸钾由II类包装变为I类包装,虽然显示的包装级别上升,但是并没有准确反映该物质的危险性。(3)防风罩的添加对O.3方法评判指标的参考数值不仅有影响,而且影响很大。无防风罩时,每次测定的实验数值横向比较波动很大,准确率低,有的数值误差甚至达到0.2以上,相对标准误差均在15%到30%之间,甚至更高,各包装类别对应的燃烧速率变化没有规律,按照这个数值体系去评判氧化性固体的包装类别结果混乱,有的甚至无法得出确切类别,这说明风速、空气流量、混合物接触氧气量对实验结果影响很大。(4)混合物搅拌时间的长短对O.3方法评价指标的参考数值也有影响。随着搅拌时间的延长,过氧化钙混合物燃烧速率逐渐增大,经过120s后,速率维持在稳定状态,其中120s为最佳搅拌时间。搅拌时间的延长使硝酸钾的包装类别由I类变成II类,硝酸钠的包装类别由III类变为非5.1项,包装级别均降低,显示的危险性减弱,现实中若按此包装类别进行包装,更容易导致事故发生。(5)惰性介质不仅对O.3方法评判指标的参考数值有影响,对待测氧化性物质的燃烧速率也有影响,惰性介质质量浓度不同、种类不同,引起参考物质和待测物质的燃烧速率变化不同。对于参考物质过氧化钙,比例为3:1时,混合物速率变化最大时二氧化硅质量浓度为28.6%,1:1时质量浓度为23%,1:2时质量浓度为23%;对于高锰酸钾混合物,二氧化硅影响效果最好时质量浓度为47.5%,磷酸二氢铵影响效果最好时质量浓度为50%;对于硝酸钾混合物,二氧化硅影响效果最好时质量浓度需要达到混合物总重量的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