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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商誉会计理论还需要完善。同时,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有必要对商誉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为此,笔者针对商誉会计的若干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1、商誉的概念 商誉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先看正商誉的概念。笔者认为,要想给正商誉提出一个准确的概念,必须首先总结出正商誉的本质特征或重要特征。笔者认为,正商誉的本质特征或重要特征有如下几点:①正商誉是无形资产。②一般来说,一个企业拥有的正商誉,常能带给企业非凡的盈利能力。③正商誉是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④正商誉价值的变化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偶然性,其形成的成本也与其价值不成正比。结合第③条,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将正商誉看成是无形资产的话,也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经过对正商誉特征的总结,笔者给正商誉提出一个新的概念:正商誉是能够在未来给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特殊无形资产。与此相对比,笔者给负商誉提出的概念如下:负商誉是降低企业盈利水平的与企业整体有关、无法确指的特殊负债。 2、商誉的来源及价值确定 对于商誉的来源问题,不少专家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其中影响较为广泛的观点可分为两大类:单因素来源说、多因素来源说。单因素来源说的代表人物为国内上海财经大学的于越冬,他认为:“商誉(正商誉和负商誉)来源于人力资源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多因素来源说则认为:商誉是由诸如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企业声誉、广泛的社会关系、卓越的管理队伍和优秀的员工等因素所带来。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均存在缺陷。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提出一种新的商誉来源的观点:商誉(包括正商誉和负商誉)来源于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这里的关系指的企业内部的人财物结构关系和企业与外部的关系。一个企业如果拥有优质的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就能提高企业有形资产、无形可辨认资产的使用效益,从而使企业具有超额收益,因此就产生正商誉。相反,一个企业如果拥有劣质的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就会降低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可辨认资产的使用效益,从而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产生负商誉。从理论上讲,正负商誉的价值可用以下公式计算:正商誉的价值=(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总效用-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总成本)-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行业平均效用,负商誉的价值=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行业平均效用-(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总效用-人力资源和关系资源的总成本)。但是在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