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就是地方税收政策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各政策要素通过相关媒介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地方税收政策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一套运转协调、高效的传导机制。由于我国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方面存在着地方政府缺乏微观调控的政策立法权限、地方税收政策传导链条过长、地方税收政策执行更容易受到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又直接体现了我国特殊的国情,通过地方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对于全面认识地方公共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弊病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这是本文选题的初衷。 我国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分为政策的出台、宣传、执行、评估反馈四个运行过程,运行中呈现出整体性、循序性、开放性、复杂性的特点,这是由地方税收政策调控的方式、范围和目标所决定的。 在行政管理体制和立法体制的影响下,我国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制定权限,中央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在追求统一性的同时,在针对性和灵活性方面就会略显不足,大量的政策解释造成政策传导负荷的加大;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性、社会舆论宣传责任主体的缺失而导致在传导过程中产生较大的时滞;由于政策本身的法律效力问题,出现地方与中央的政策博弈、权力寻租等不良现象,增加了地方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地方税收政策执行效果难以达到或者偏离其拟定目标的现象也难以避免;由于制定者、执行者、使用者等相关主体不在一个行政层次,导致地方税收政策评估反馈活动的缺乏;而涉及地方民生的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使用者过多地集中到政府,缺乏必要的公共参与,也违背了税收法定的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立足实证分析,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地方税收政策的出台、宣传、执行、评估反馈流程为主线,进行系统地阐述。 我国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同样也面临着诸多环境因素的干扰,有的直接通过影响政策传导环节的衔接来实现,有的通过影响政策传导参与主体的协同度来实现。影响我国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地方政治环境、地方法制环境、地方经济环境、公民纳税意识等,地方环境的复杂性,对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的灵活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完善我国地方税政策传导机制,首先要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政策立法权限,实现共性与个性、区域与全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互交融,使地方税收政策的微观调控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其次要成立各级地方税收政策委员会,全权负责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的运行工作,重点在政策信息的搜集、汇总、筛选、确认,地方税收政策的酝酿、出台、公布、宣传、评估等方面做好组织协调,实现立法权、执法权的初步分离;第三也是本文的分析重点,就是在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建立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的“双环式”运行模型:地方税收政策委员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集中制定地方税收政策(包括接收上级制定出台的政策),然后税收政策信息传递分两个途径进行,分别完成地方税收政策的传导。一是税务机关内部运行。包括传达文件、组织政策业务培训,认真执行政策,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考核追究,搞好对地方税收工作中存在问题及税收收入情况的综合分析,集中向地方税收政策委员会进行反馈等;二是社会外部运行。包括通过本地新闻媒体集中向社会发布政策、强化舆论宣传,社会各界包括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掌握、遵从,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的外部监督,社会各界对政策的反映评价,政策咨询及调查部门集中向地方税收政策委员会进行反馈等。一个循环的终点又集中到地方税收政策委员会,做好政策信息的筛选、过滤,以及有价值信息的确认、描述等,服务于下一步决策。 本文力求通过用系统学的观点,站在公共管理的角度,融合公共管理学、公共部门经济学等理论,逐个环节进行分析探讨,最终设计建立一套责任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自我免疫力强的地方税收政策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