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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首先对诠释学与精神分析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梳理与阐述,清晰而完整地展现两者在历史发展中的交汇关系,具体包括:一是从诠释学对精神分析的解读与反思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主要探讨了利科和哈贝马斯的观点;二是对精神分析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诠释学倾向和特征进行了阐释,以弗洛伊德、霍妮、荣格和宾斯万格等代表人物为例进行细致入微的考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诠释学与精神分析在当代的融合,即作为一种共同取向的诠释学精神分析学,先从其先驱兰克和拉康以及代表人物乔治·克莱因、罗伊·谢弗、唐纳德·斯彭斯、塞尔日·维德曼、沃尔夫冈·洛赫和赫伯特·芬格莱特入手对其作一概览,之后对其基本理论框架作详细解读和建构,包括基本观点、核心概念、理论模式几个方面,提炼其主要理论特征,并结合实际治疗案例对治疗特色加以说明,最后对诠释学精神分析进行了评价与展望。诠释学精神分析学家把精神分析视为诠释学的一种形式,主张精神分析不处理那些可以说明的事实,而是处理那些只有通过理解才可以得到的意义。他们把患者的梦、联想、动作倒错等看作是其创作的“文本”,借助解释寻求意义,以此达成对患者的治疗。这些精神分析学家们转向诠释学取向,就是要独辟蹊径,从诠释学视角证明那些针对精神分析所做出的方法论批评是错误的,因为弗洛伊德认为他阐述了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以前未知原因的理论,从而把精神分析误解为一门自然科学。而诠释学精神分析学把精神分析视为一项诠释学事业,所致力探究的是意义结构和叙事一致,以此可以避免有关精神分析命题的不可证实性的指责。然而,在进行这项“诠释学事业”的过程中,一些学者把科学和诠释学之间关系视为截然对立的,提出了颇多激进的观点,导致了诠释学精神分析有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危险的可能,引发了众多的批评,也引起了诠释学精神分析学家们的重视与反思。如何消弥这种危险,真正引领精神分析走出困境,还需要实践中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