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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我国政府今年工作的一个重大事件。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座谈会中讲到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通过方案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目前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服务业中全面推广,包括房地产、生活服务业、建筑业等多种行业将进一步实施营改增政策。营改增政策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并且在今后我国税收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营改增涉及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等各方面利益调整,落实到各个行业和企业,更可能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和影响。目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日益显著,建筑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排名越来越大,长期稳定在国民经济的前六个大行业中。本文着眼于营改增政策试点工作,通过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提出了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政策环境,并探讨了营改增实施后的应对措施。 本论文重点研究了建筑施工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进项税票问题。在建筑企业现有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会出现较为普遍的成本高的问题,究其原因,进项税意识不强是导致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在建筑企业采购原料或者相关材料时常常由于没有统一的计划和科学地选择,而发生临时采购等情况,这些采购由于其紧急性和缺乏计划而不能获得进项税票。所以建筑企业应该加强对职工的发票意识,通过制定明确的采购方案,在采购的选择上以可以获得进项发票的项目进项采购,加强对采购后的一系列进项税发票的管理,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成本结构问题。在建筑企业现行的成本结构中可以明显看到人工成本所占据的比例居高不下,以及一系列不能取得进项税票从而使得成本居高不下,盈利率随之降低的问题。在建筑企业今后的发展中要通过积极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支出,通过购买新设备等手段来改善成本结构,从而通过降低成本来实现盈利水平的提高。 第三,税率税负问题。建筑企业成为新的营改增政策的试点行业,营改增后会推行11%和6%两种税率,而建筑企业普遍面临营改增后以11%税率为主的情况,鉴于这种情况,国家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即征即退等,但是并不能为建筑企业完全解决税负压力。建筑企业应该通过内部制度的优化、结构的调整、资源的有效配置来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这样才能真正为建筑企业解决税负问题。 第四,新老企业问题。在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建筑企业中的新老企业面对着的压力是不同的,尤其是在税负成本上,原有的建筑企业由于其现有的账面资产不能直接拿来抵扣进项税,而新创的建筑企业则可以取得相关的进项税票,这就导致新老企业在进项税问题上分别占据优势和劣势,面对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应该在发展自身的基础上,建议政策完善来实现公平。 本文研究认为营改增政策将建筑业纳入试点应该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促进作用,然而现实中却有可能增加了部分建筑企业的税负,针对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和税务部门都要从自身出发来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从建筑企业角度,企业首先应该增加进项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意识,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增加可以取得进项税票的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尤其是原材料成本和税务成本;在经营、销售过程中通过适当调节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转移企业的税负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实际方式。从税务部门角度,针对营改增政策的优惠不能全面地普及到新老建筑企业的问题,税务部门应该通过优惠政策的提出来实现建筑企业对增值税的合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