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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10年底,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与我国确立的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密不可分的。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使我国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与此同时,许多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也纷纷入驻中国,在华投资建厂。不可否认,跨国公司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吸纳劳动人口就业、提升人力资本素质以及通过溢出效应提升我国本土企业的竞争力。但是,跨国公司在中国承担社会责任上的表现却难以符合其全球企业公民的身份。在华跨国公司屡屡被爆出企业社会责任丑闻。如跨国公司在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采取双重标准,轻视中国消费者权益;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血汗工厂”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等等。种种现象都说明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还远远达不到其母国的水平。基于此,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绪论和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并且,针对跨国公司的特殊性,在第一章中介绍了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关于跨国公司为何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在本章中介绍了全球化的企业公民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并从政府职能理论与外部性理论入手,说明了政府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当前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并重点分析总结在华跨国公司“异化”的原因;然后从政府职能的角度入手,探究我国政府在规范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制建设落后、手段较为单一、政出多门以及错误的政绩观念。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为探究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存在中西差异的原因,并且为我国政府促进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找到解决之道,本部分首先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实践,从中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然后针对我国基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建设的政府作用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探索性的政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