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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扩张解释问题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却是一个疑难的问题,对扩张解释的运用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刑法的机能能否得以实现。本文立足于刑法基本理论,对扩张解释的基本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和研究。正文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刑法扩张解释概述。阐述了刑法扩张解释的概念、分类、扩张解释存在的根据和价值。扩张解释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是否正当、合理,是否具有存在的根据和价值?对这些问题的考察涉及到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折中说,笔者同意以主观说为主客观说为辅的折中说。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应该从探明立法者的原意出发,从本质上考察立法意图和宗旨,只有在立法意图无法认知或由于立法疏漏而对现实发生的问题无法解决的场合,才考虑在法律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内,根据法律精神,确定符合现实需要的法律含义,从而正确适用刑法规范,以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和社会保护机能。在确定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后,笔者肯定扩张解释存在的根据和价值:合理的扩张解释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且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合理的扩张解释,不会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合理的扩张解释有利于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和社会保护机能的统一;合理的扩张解释有助于弥补成文刑法的不足,增强刑法对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需要的适应性。第二部分,刑法扩张解释的原则及限度。扩张解释是一种刑法解释,对于刑法解释的一般原则学术界观点不一,笔者赞同刑法解释的一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合目的性原则。扩张解释也应遵循这三个原则,但扩张解释有其特殊性,因此,应着重强调扩张解释应遵循自律原则、预测可能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关于扩张解释的限度,笔者对当前学界现有的观点进行分析,提出“刑法条文所可能具有的最宽含义说”(或“射程说”)+“国民预测可能性说”是扩张解释的限度。笔者认为“国民预测可能性”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标准,对是否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的判断要结合刑法实质的正义观,正义是刑法的实质价值追求目标。只有把这两种标准结合起来,才能把握扩张解释的合理限度。最后,笔者对日本及我国刑法的若干扩张解释进行一些实例分析。第三部分,刑法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笔者对易混淆的类推解释、类推适用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刑法允许合理的扩张解释存在,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因此,要防止以扩张解释之名行类推解释之实。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是一个世界难题,笔者在对学界现有的观点进行阐述后提出,应从形式和实质上对二者进行区分。从形式上判断,看解释结论是否超出刑法规范本身的蕴涵范围,超出刑法规范本身的蕴涵范围的是类推解释,没有超出刑法规范本身的蕴涵范围的是扩张解释;从实质上判断,扩张解释是在国民可能预测的范围内作出的解释,而类推解释则是超出国民可能预测的范围作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