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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采用严格的耗竭性资源定义,选择化石能源为对象,从实证上论证了化石能源具有生态承载功能,并依据效益与成本是对称的理念和多条假设,构建了化石能源的生态承载力的理论序列与核算模型。以中国为案例对象,研究分别从化石能源存量、生产、消费与空间流动等角度实践了化石能源生态承载力模型,还将之增补到已有生态足迹模型之中,采用新、旧两种视角下的生态足迹模型核算、对比中国及其省际空间在1985~2004年的生态承载空间供需平衡状况,并模拟发展依旧而不利用化石能源情景下中国过去20年发展的生态轨迹。取得如下主要结论:
(1)化石能源对林业资源的替代、保护功能及其对农业的生产力提高与扩大作用,是化石能源具有生态承载功能的实证支持。理论上,化石能源的承载对象包括产业、人口、环境与生态;种类上,化石能源的生态承载力有存量性与动用性之分,且均存在不同的理论序列,这与可更新资源是不同的。
(2)在优良林业生物质能替代技术下,单位数量化石能源利用总表现为生态净收益,生态盈余量在6.1~17.6 Ahm2/yr/TJ,这是化石能源是高能质能量的生态反映。
(3)化石能源的生态承载力由生产其当量林业生物质能资源所需要的林地面积决定,等于其数量与之比生态承载力的比值。化石能源的生态承载力的对置面是化石能源消费的生态足迹,等于化石能源表观消费量与其比生态足迹之比。研究核定的比能源足迹是基于能源开采—利用生命周期和限制因子思想确定的,比已有比能源足迹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化石能源对中国已经发挥和将会发挥的生态承载功能是非常可观的。1952~2004年,化石能源利用使中国人均获益生态空间由0.074 ghm2/yr波动增长为1.252 ghm2/yr。按近期技术和15亿人口规模计算,未来百年内化石能源可使中国获益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平均为2.9 ghm2/yr。
(5)增补化石能源生态承载力的新生态足迹模型下,中国及其绝大多数省份在1985~2004年处于生态盈余状态,这与已有足迹模型得到的结论非常不同。这部分揭示了持续生态赤字(旧生态足迹模型结果)下,中国及其大多数省份的社会经济系统何以依然高速运转与发展,耗竭性资源在其中发挥的生态替代与补偿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6)在过去的20年里,如果中国及其各省保持已有发展而不使用化石能源,其发展的轨迹是非常生态风险的:持续透支现有生态系统的可更新自然资本会使生态系统不能承受生态透支之重,可更新资源的属性可能发生本质上的变化,蜕变为耗竭性资源。
作为一个新视角下的生态承载力核算方法,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存在一些不足和缺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