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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是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础性原则,其内容反映在检察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客观公正义务要求检察官既要履行追诉犯罪的国家职能,同时更要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保障人权。这就要求检察官须居于中立客观的地位,超越当事人的立场,不能以对被追诉人定罪量刑作为唯一的价值追求,而是对案件的公平正义负责,对法律负责,体现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守护者的地位。但是,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履行并不乐观,存在很多问题和现实困境。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错案中的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缺失。另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对检察官履行客观公正义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客观公正义务的切实履行,防止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形式化。本文以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基本认识为切入点,比较和研究国外相关规范,找到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现实困境,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保障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有效履行进行探究。详细的内容分为以下几章进行了论述:第一章,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理论基础。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客观公正义务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与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关系。总结归纳了客观公正义务的本质以及发现实质真实和正当程序遵守的具体内涵,并从检察官职业伦理中找到客观公正义务的精神内容。第二章,检察客观公正义务的国外规范考察及比较。这部分主要总结分析了国际性文件、不同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的法律文件,并进行了规范现状的比较。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已成为了一项国际共知共认的准则,欧美国家的法律规范从各个不同的侧重点做出了规定。我国需要理性分析并借鉴国际准则和其他国家关于客观公正义务的有利内容。第三章,保障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履行现状及分析。这部分主要总结了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法律基础、履行现状,进而详细分析了履行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存在的难题,包括制度困境、角色冲突、体制障碍、办案机制的障碍以及心理难题。第四章,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有效履行的途径。这部分是研究如何保障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有效实现。主要是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机制、程序保障、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容以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精神价值的角度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