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签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iz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电子合同是指“未成年人与他人之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交换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网签电子合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未成年人有着特殊的民事法律地位,电子合同也有其特殊性,但是我国的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电子合同却并没有做出特别规定,这导致了与未成年人电子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频发。未成年人具备网签电子合同的实际需要和意思能力,因此,在电子合同中应适当的扩大未成年人尤其是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对于电子合同中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中的难题,我们应从设立统一的电子认证中心、强制使用电子签名、对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收集进行限制以及明确不同类型电子合同中参与各方应承担的身份确认义务等方面去解决。传统合同的效力认定规则在未成年人电子合同中适用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应从合同的全部内容上去认定未成年人在该电子合同中是否属于纯获利益,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电子合同判定时借鉴德国的零用钱条款,规定未成年人在电子合同中简单隐瞒或虚报年龄的做法不构成合同欺诈,但对于未成年人采取严重欺骗手段订立的电子合同应认定其对未成年人是有效的。从平衡保护未成年人及善意相对人利益出发,应规定未成年人在电子合同中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仅限于赔偿实际损失,同时对于电子合同中未成年人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法律应用列举的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在出现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从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应规定未成年人只承担相对较轻的合同责任。
其他文献
<正>"藏汇于民"和"债务去杠杆化"的调整路径,从宏观上来讲有利于外汇供求平衡,从微观上来讲有利于企业部门减少货币错配,更好地应对资本流动的冲击2014年,在"三期"叠加、国内
本文叙述了以PLC为控制器的自动门控制系统。当自动感应门的门扇要完成一次开门与关门,感应探测器探测到有人进入时,将脉冲信号传给主控器,主控器判断后通知电机运行,同时监
自1958年我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诞生至今,我国的电视新闻业务已经走过了近60年风雨历程。在这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电视新闻业务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几经起伏、历
五四运动以来,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诞生顺应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潮流,深受人民欢迎;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得
旅游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 ,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同在。旅游市场进入的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分析表明 :合作虽然是一种双赢战略 ,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合作
提高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课题,也是一个有很强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认识媒体、用好媒体、面对媒体,在认识层面上破除认识误区、在操作层面上掌握工作技巧,
翻译是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作为操纵学派的代表人物,勒弗维尔认为翻译不仅是语言层面上的转换,更是某种文化层面上的改写。这一观点将文化因素纳入翻译研究对象之中,为翻译
所谓的学校体育指导思想主要是讲人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与时间的前提下,通过学校体育实践,在直接与间接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学校体育的观念与看法。学校体育指导思想不仅具有权
从20世纪70年代起,翻译研究的视角从语言学层面开始转移到文化层面。翻译研究领域的“文化转向”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对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勒菲弗尔的“操控论”
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有助于机构将其社会使命向实际的行动、正确的措施和结果转化,日益成为研究的热点。该文在比较社会责任以及社会绩效不同含义的基础上,以社会绩效管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