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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来源,历来都起着调节国家财政收入、调整生产及消费的职能。税收政策的出台、改变及管理的好坏与否都与我们每个普通公民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税收收入的不断提高,税收制度改革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消息称:截止2011年末,我国当年税收收入达到89720.31亿元,这其中以营业税、消费税及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贡献率达到百分之五十,流转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显著。由此看来,若要保持流转税与国家和人民的友好关系,流转税税制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也随之不断升级,从过去的“百元级”、“千元级”上升到近几年的“万元级”、“十万元级”;与此同时,居民消费品的档次越来越高,消费周期越来越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流转税税制的不合理,造成了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消费品供求结构失衡等问题迟迟难以解决的局面。这种困境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外需回落、投资过热、供求失衡、环保不力、居民消费需求萎缩、消费升级速度放缓等矛盾交织而愈发明显。此时,为了避免产生紧缩效应,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发展,探究如何发挥税收调控职能,推进税制改革,推动以总量拉升和结构优化为特征的消费升级,对于有效解决我国居民消费不足,消费结构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基于此,笔者认为必须对现行流转税税制进行改革,才能缓解这种不平衡现象。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居民消费的基本状况、趋势以及特点,分析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方向和着力点。同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理论探讨流转税促进消费升级的作用空间,进而对实现促进消费品供给、提振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环境等目标提出有针对性地、具体的流转税税制优化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认为目前的我国居民流转税税负较重,对于居民消费需求造成了扭曲,阻碍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步伐。同时,现行流转税是造成我国目前产业发展失衡、“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