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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中国与欧盟建交以来,中欧之间签订了许多有益于双方的经贸协定,中欧经济贸易关系一直在朝着深入、健康的趋势发展。根据最新贸易数据,至2014年,欧盟已连续十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双边贸易总额达6151亿美元,占中国贸易总额的14.3%。但随着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遭受到的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事件也不断增加。因此,研究怎样更有效地应对贸易摩擦便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收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及公平贸易局针对2013年光伏贸易摩擦发布的共26篇官方声明,以及欧盟针对光伏贸易摩擦发布的共15篇官方声明作为语料,并采用评价理论和阿里士多德的三劝说机制对其进行分析,揭示了双方在贸易摩擦中对于选择评价资源和说服机制的倾向。具体说来,就评价资源而言,由于发布声明的目的不同,欧盟使用得最多的评价资源是介入资源,而介入资源恰恰是中国使用得最少的评价资源。中国更加倾向于使用态度和级差资源。就说服机制而言,由于中国和欧盟的文化背景不同,中国倾向于使用评价资源实现情感和道德诉求,而欧盟则更喜欢利用评价资源实现道德和逻辑诉求。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尽管本文研究的是中国和欧盟各自在光伏贸易摩擦中所发表的官方声明,但作者将独立的官方声明看作是双方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两方的目的均是劝说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其次,在对于中欧贸易摩擦的研究中,大多学者均是从宏观方面进行研究,如政治成因、经济影响、成因及对策等。鲜有学者从诸如语言等微观方面进行研究。本论文将评价理论与说服机制相结合,探寻中国和欧盟在应对贸易摩擦时使用的语言有何特点,并总结规律,以便在今后的贸易摩擦中更有效地使用语言敦促对方做出利于我方的决定。再次,通过研究,本论文总结出中国和欧盟在官方声明中的语言使用习惯以及对于说服机制的选择倾向,并对今后应对贸易摩擦的声明的撰写提出建议。最后,通过对评价理论和说服机制的整合,本论文进一步证明了评价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说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