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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一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的脆弱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将逐渐成为农户灾后获得损失赔偿和农业再生产的主要资金来源(宋婷,2017)。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仅面临着自然风险,而且承受着市场风险的冲击。而农业保险能够保障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农业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之一。自2007年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国家层面一直对农业保险经营业务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农业保险也获得了较大的突破和发展,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收入的同时,能够影响农村居民的消费。因此,研究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及其对农户消费需求的影响,对于稳定我国农户收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农业保险作为一项国家统筹下实施的政策,通过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保险公司灾后保险赔付提供一种保障性收入,能够增加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问题,运用中国2004-2016年30省的省际面板数据,计算出各年各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并对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现状与地区差异进行分析,最后通过面板门限回归模型和中介效应检验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和农村居民消费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收入稳定效应减轻农户未来收入波动;通过收入增加效应直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通过收入分配效应提高农村整体收入水平,从而起到刺激农村居民消费、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作用。且农户收入在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对农户消费的影响过程中发挥着完全的中介效应,即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通过影响农户收入,进而影响农村居民消费。但由于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是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而对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则基本没有保障(宋婷,2017)。且当前我国的农业保险类型主要为保成本、保产量,较少涉及对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供保障,而对保障农户收入层面的农业保险品种甚至完全没有涉及。因此,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普遍较低。此时,保险公司提供的灾后保险赔付保障的仅仅是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而不是保障的农户对自身未来收入的预期。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也远远小于农户对自身未来收入的预期,农业保险对保障我国农业生产收益、促进农村居民的消费作用不够强。基于此,提出加强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的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满足广大农户多样化的风险规避需求,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加农户收入;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农户的消费传统观念和对保险的认识,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