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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我国证券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成为众多企业发展壮大之后的必经之路。但是我们也看到,在这些上市公司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实际的控制人通过控制链条实现其控制权私利,剥夺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得上市公司成为终极控制人的“钱袋子”。这样的现象普遍存在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就是从中国上市公司的剥夺型结构造成利益攫取的现象出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两个案例,剖析其背后的公司治理难题,揭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金字塔式的所有权结构和由此形成的终极控制人的剥夺型治理结构,希望为以后此类的公司治理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首先,本文在回顾了相关的理论和文献的基础上,阐释了剥夺型公司治理结构以及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概念以及在国内外研究的成果。剥夺型治理结构通常分为链式、金字塔式和交叉持股。本文重点介绍的是金字塔所有权结构下的控制性股东的剥夺行为。东亚治理体系的显著特征就是金字塔型企业集团中的终极所有者作为整个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控制性股东与低层成员企业的小股东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而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结构根深蒂固,根据路径依赖理论,这种所有权的高度集中势必会影响现有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模式。再加上,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发达,以及股权交易和市场融资等的制约,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金字塔结构中的终级控制人以小股东利益为代价进行利益抽取的现象。其次,通过搜集和整理现在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描述我国上市公司剥夺型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并且说明控制性股东剥夺性行为的特点和表现方式。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股权分置改革后,限售股与非限售股并存;二是在全部股份中限售股占60%以上,其中国家股与法人股在限售股中又占绝对多数;三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超过40%,成为控制性股东,所有权集中特点非常显著。在国家股和法人股中基本上存在一个直接控股的大股东。而对于控制性股东来说,主要通过关联交易、股利政策、管理者的安排以及过度负债来获取控制权私利。再次,本文从制度、环境以及控股股东的动因角度对于我国形成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成因和影响进行较为深入的阐释。由于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集中的所有制结构,以及改革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效应,决定了我国企业形成终极控制性股东的制度基础。另外,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形成金字塔股权结构的环境基础。而对于控制性股东来说,通过金字塔股权结构,一方面有能力监督管理层,改善公司绩效,提高整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优势通过对小股东的利益剥夺而实现其私利,从而损害企业价值。也就是说剥夺型结构既具有激励协同效应,又有可能出现控制性股东盘踞的格局:同时,从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角度分析在金字塔股权结构下剥夺型结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最后,分别选取五粮液和江苏阳光这两个典型的案例进行详细的解析,针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特点揭示其剥夺行为的表现以及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以上的分析提出应对的策略和建议,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如减少国有股持有、大力引进机构投资者等,完善上市公司监督披露制度,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最后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