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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权内部监督是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的,是法院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属同一组织或同一系统内部的自我约束的机制。审判权内部监督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上、下级法院间的监督;二是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和制度及其自身的司法行为依法对审判人员遵守、执行法律及所办理案件进行的监督。由于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最终也需要通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因此,我们绝不能忽视来自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本文选取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展开,旨在综合分析法院内部的监督制约体系,发现优势和长处,指出缺点和不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体制构建,组织运转等方面综合入手,使法院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能够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地发挥最大效果,保证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权力的地方就必然有制约监督它的机制,这样才不会导致权力的失衡。然而,权力的滥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司法腐败的事情也数见不鲜。审判权的作用不仅仅是止讼息争,确保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桥梁。正是从如此迫切而又实际的问题出发,立足实际调查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寻找发展完善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出路。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构想。对于构建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审判独立,防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理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实证调查研究、立足实践获得了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详细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分析比较的方法、辨证唯物的方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目前审判权既缺乏独立性又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的问题做了深入研究。全文结构如下:第一章部分为“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内涵与功能”,从理论上对审判权、监督制约、审判独立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并进一步分析了审判权内部监督制约的必要性以及审判独立与审判权监督制约的关系。通过本章可以让读者对审判权的内部监督机制有一个初步了解,为下文具体介绍我国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打下了基础。第二部分为“我国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现状”,将其细分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委员会的监督、院长、庭长的监督等八大方面分别论述,详细介绍了各个部门的历史、发展、功能与不足。本章既有丰富的理论分析,又包含了通过走访法院、人民群众获得的实证材料,系统鲜明地将我国法院的内部监督体系呈现在文中。第三部分为“我国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缺陷”,从四个方面归纳概括了目前我国审判权的内部监督机制的不足之处。本章属于对前文中描述到的各种问题的总结,通过本章可以发现改革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紧迫性,并为第五部分提出解决方案埋下伏笔。第四部分为“完善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基本思路”,针对第四部分提出的问题,就发展完善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出了一些思路和方案。本章立足法院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通过全文的分析论证最终得出主要结论: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独立是我国一直坚持的司法原则。司法改革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步。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法院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改革也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成立审判监督委员会、规范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工作、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等手段,多管齐下,促进审判权内部监督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审判权监督机制的改革需要持续不懈地努力,我们要通过理论层面的研究理清改革的思路,通过基层的试点积累改革的经验,二者并举相互促进,最终实现审判权内部的权力制约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