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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对于犯罪原因的研究已经非常细致和深入,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系统性,犯罪的很多问题依然使人困惑不解,因此,有必要对犯罪原因予以整体性研究。本文从价值观的视野,以伦理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运用法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对这一问题做了初步的分析的和探讨,以期能对犯罪原因有相对完整的认识,进而突出价值观因素在犯罪预防中的作用和意义。 价值观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意义的根本看法,在宏观上是社会文化的核心,在微观上是个体行动的动力。犯罪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和具体个人的行为,有其深刻的价值本质。犯罪社会原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规则社会,这些因素必然都会体现在群体的规则体系中。而社会组织结构和规则体系的核心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具有价值合理性的规则会得到有效的遵守,否则就会遭到破坏,从而导致犯罪现象的产生。在犯罪个体原因的层面,可以用人格来把握诸如生理、智力、气质、性格等因素。而人格当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个人的价值观念。犯罪原因根本上是个体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的对立和冲突,是个体不认可或不能适应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极端表现。价值观冲突的人性根源在于人性内部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对立。犯罪是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原因作为强大的能动力量,影响与制约着个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是犯罪原因的主导因素。 从价值观角度研究犯罪原因,要求一方面重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价值合理性研究,通过制定良法和优化社会制度,减少和消除引起人们心理失衡的犯罪之源;另一方面考察个体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的互动机制,探寻影响个人价值观形成的各种因素。通过塑造健康人格、培育正确的价值观,使人们能够用社会责任感和良心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