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统筹治理的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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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与之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依存。人类的一举一动都有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而生态环境的自身演变也会反作用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因此,保护好生态环境、有效的治理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非常重要。我国城市和工业水平的步伐正在阔步前进,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依旧恶劣。值得欣慰的是污染和破坏逐渐受到人类的重视,并积极地为其所做的行为进行弥补。早年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是以国家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然而,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进步具有局限性,因此,各国在尊重生态环境规律前提之下,从“环境管理”转变到“环境治理”,以法律体系的完善、协同合作等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从而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共存。基于此,本文将我国生态环境统筹治理的法治化作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现实状况与难题,借鉴域外生态环境治理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中的问题,并在原有环境治理模式上,探索新时代、新时期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的进行及其法治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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