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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世界的顽疾,如何遏制腐败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政治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变革时期,社会利益结构、权力结构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各种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权力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廉洁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提高其廉洁自律的能力,遏制腐败高发态势,必须加强反腐的长效制度建设。作为制度反腐的有效手段,财产申报制度在世界各国已经取得显著成效,被誉为“阳光法案”。财产申报制度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经济监督,它使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透明化,置于相关机构和民众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实施财产申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引导、规范其廉洁高效的履行公职,充分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反腐倡廉取得进一步成效,增强政治合法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目前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仅有两部有关收入和财产申报的规定,不论从内容设计还是实施成效来看,都存在诸多的不足,并没有真正发挥财产申报预防腐败的作用。近几年,社会各界对构建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腐败高发主要是由制度的缺失与不完善造成的,健全制度有利于从根源上遏制腐败,财产申报制度是制度反腐的重要路径之一。我国已基本具备推行财产申报的基础条件,其关键是要加强财产申报的公开和监督。而我国现有财产申报制度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制度本身的设计内容模糊不清,由于家庭、财产等概念难题使申报主体难以界定、申报内容难以保真;对申报内容的审查能力存在不足;申报内容如何公开以及处置申报不实的配套措施缺乏整合等,这些细节层面的问题导致财产申报操作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思想认识的不足、特殊利益团体的抵制及利益分配不公而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的财产申报度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同时,推行财产申报制度,需要解决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观念问题:需要明确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适当限制其隐私权,实现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自觉接受财产申报。二是客观条件:缺少完整的物权制度与现代金融体系。不动产登记制度、物权公示及金融监管的完善有利于为财产申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制度因素:制约财产申报制度发展的监督体制。基于现状、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应从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采取必要的过渡策略保证制度尽快实施起来。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优化反腐倡廉的制度环境。逐步完善制度本身的设计,并加强与配套措施的结合,实行金融实名制、探索合理的廉政基金,并实施一些减小阻力的尝试性探索。《财产申报法》的出台尚需时日,避免立法情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