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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是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现象。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信息不对称理论是解释IPO抑价现象的主要理论。已有的实证研究主要关注股票发行机制、信息披露、声誉机制、风投机构和公司治理对我国证券市场IPO抑价的影响。从专利创新能力角度对IPO抑价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 IPO抑价的相关文献,而且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更加重视企业专利创新能力、投资者更好地理解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监管者更好地进行监督管理。我们以中国A股市场的2009年至2012年上市的非金融保险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企业专利创新能力对IPO抑价的影响,并引入行业竞争度、风险投资调节变量。研究发现,专利创新能力越强的企业,IPO的抑价程度越低。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关于专利创新能力的非财务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融资成本。第二,专利创新能力越强,会向投资者传递更多的积极信号,使股票发行价格更接近其真实价值。第三,专利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透明度更高,不仅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还带来对投资者更加可见的公司新技术和未来成长机会,也能减轻公司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传递更多的积极信号。本文还发现在行业竞争度更高的企业中,这种效应更加明显。这是因为投资者面对行业竞争度更高的企业,更加需要非财务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效果在这样的企业中表现更好,从而融资成本更低。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在专利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中,风险投资参与可以弱化专利创新能力对IPO抑价的影响。由于风险投资的“逐名动机”,其可能进行专利粉饰帮助企业尽快上市,增加信息不对称,从而加大融资成本。然而弱专利创新能力的企业,这种调节作用不显著。可能因为专利创新能力弱的公司本身披露的专利申请数量少,投资者认为风险投资粉饰专利的可能性较低。根据研究结论,我们提出相关建议。企业管理者应注重提升公司专利创新能力以及加强专利创新能力披露,以在未来上市中节约发行成本,从股市中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促进自身发展进而推动经济增长。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应加强引导投资者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判断;加强对发行公司创新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高发行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投资行业监管,发挥风险投资的监督认证作用,推动资本市场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