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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基本的住房为个人生存和发展所必需,住房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课题。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城镇人口与日俱增,与之相伴随的是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日益拉大,房地产繁荣发展的背后是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无力购买、租住适当住房的无奈。为解决好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我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改革,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本文在考察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发展历程与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以探寻清晰的概念和理论支撑,并结合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指出政府在制定与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不足与疏漏,提出相应对策,以求改进和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具体来说,本文从住房保障的三大政策,即住房公积金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廉租房政策,全面分析了我国现行住房保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三大政策中普遍存在保障对象泛化、覆盖面小、发展不平衡、监管不力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有:城镇住房的市场化供应过度、经济发展功能过强;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定位模糊;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等。这些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住房保障发展过程中也都出现过,因此本文对美国、德国、新加坡和香港等住房保障发展相对比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得到政府的责任应始终贯穿于住房保障过程,政府的“砖头补贴”应向“人头补贴”转换,完备的住房金融制度有助于促进住房保障的发展等启示,这些经验都有助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在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的新的形势下,城镇住房问题面临许多新的复杂情况,我国住房保障的三大政策都有各自的长处与不足。因此,作者认为我国城镇住房保障的改革与完善应该向着促使三大政策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协调互补关系,共同发挥保障城镇住房的积极作用,将是我国住房政策进一步完善的出路所在。沿着这一思路,本文在政策定位、法律保障、住房普查、绩效评估、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求协调三大政策功能的最大化,不断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