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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深圳中小企业板的2004年-2007年的202家IPO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家对其支持的风险企业IPO短期绩效——IPO抑价的影响,探索我国风险投资家在上市公司创建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验证国外理论研究成果在我国的适用性,力求为创业企业家寻求风险投资资金提供一定的决策支持。
本文首先对重要概念和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然后基于国外有关风险投资家对IPO风险企业作用的“逆向选择”、“监控作用”和“认证作用”三个模型以及有效解释我国IPO抑价现象的“信号传递”和“赢家诅咒”两个假说,从理论层面构建我国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IPO抑价的影响机制,并提出五个可测试的假设。接着选择我国深圳中小企业板2004年-2007年202家IPO企业为样本,包括45家风险企业和157家非风险企业,从上市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获取风险投资家相关投资特征的数据,以描述性统计、参数检验以及多元线性逐步回归的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IPO抑价的关系,验证三个模型在我国的适用性。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风险投资家未能发挥对风险企业的认证作用,其监控作用未能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2)风险企业与非风险企业IPO前后五年期间的经营绩效、发行市盈率和网上中签率均没有显著性差异,说明我国风险投资家未能选择最佳的企业进行投资,存在着逆向选择;(3)风险企业的IPO抑价高于非风险企业,与风险投资家的数量、投资年限以及持股比例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与风险投资家的经营年限以及IPO数量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