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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大学生被害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马家爵案”更震惊了全国。作为高校“两课”教师,我们意识到了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年来,我们的高校“两课”中虽然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公权至上”和“以犯罪人为中心”的理念却使我们忽视了犯罪的必然后果及其承担者,即被害和被害人。本文作者通过对大学生被害案例的分析和文献查阅,以被害人学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基础,对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意义、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根据大学生被害的现状和特点,提出“被害预防”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并对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主要理论基础——被害人学在被害人概念、分类、权利和保护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进行了论述。 第二部分,针对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重“犯罪预防”轻“被害预防”的法制教育思想倾向,以及强调“公权至上”,忽视“保护个人法益”,特别是忽视被害预防策略、方法教育的法制教育现实,提出了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三大目标:从个人而言,减少被害,提高生存能力和法律素养;从国家而言,实现国家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从社会而言,推动被害预防理念在全社会的树立,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第三部分,运用被害人学的基本理论提出并具体论述了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四项基本内容:即大学生被害预防意识教育、大学生被害预防心理教育、大学生被害预防时空教育和大学生被害预防自卫教育。四方面内容涉及大学生被害预防的内心意愿的调动、外在能力的增强和外部环境条件的控制等。 第四部分,关于“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是本文的重点,文章从内环境的改善到外环境的优化分别进行了阐述,又主要针对个人被害预防提出了有参考价值的八种具体方法,如心理防御法、洁身自律法、灵活求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