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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政府职能是政府行为的内容和基础。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职能正发生转变,这就意味着政府行为也进行着相应的调整。政府实现其职能目标的方式由行政权力强制实施到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手段,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X社区的形态变迁的考察,展现了村庄到社区这一变迁过程中政府行为的演变过程。村庄时期政府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城中村时期政府放松了控制,将行政手段和经济、法律等手段相结合,但城中村改造仍然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政府对X村进行撤村改居,使X村的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转变为国家所有,管理体制由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物质形态由城中村转变为城市社区。改制后的X城中村顺理成章的成为X社区,其居民成分复杂、公共基础设施短缺、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因此,近期发挥政府对X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政府理应成为今后社区管理制度的创建者,社区发展的掌舵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社区生态环境的优化者,社区建设的监督调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