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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从国际小额信贷经典机构的历史发展和理论研究两个层面入手,剖析总结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构建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核心支柱,并指出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创新是其实现高还款率进而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关键所在。在此研究框架基础上,着力分析中国微观信贷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并分别提出微观信贷政策的改进和创新策略。一、本文首先回顾了小额信贷机构在国际和国内发展的主要历程。提出以下观点:1.国际小额信贷经历了对低收入人群的有效触及、实现高还款率、收益覆盖成本、寻找商业渠道资金实现金融可持续四个发展阶段。2.国内小额信贷发展以扶贫为切入点,有许多有益的尝试,但缺乏对小额信贷核心激励机制的有效把握和借鉴,因此难以发展壮大。3.格莱珉银行实现商业可持续运行的关键是其极高的贷款回收率,而高还款率的关键是格莱珉独创的小额信贷激励机制,今天在世界其他地方的成功小额信贷机构都或多或少受到格莱珉的影响,格莱珉银行的信贷激励机制是其最值得借鉴的地方。4、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的主要特征:主要针对乡村没有土地或土地极少的赤贫人口;反高利贷;合理的激励机制;垄断性的市场基础。二、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历史回顾总结以及对现有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理论文献的梳理,本文提出了构建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四个核心支柱,即垄断性市场结构、团体(联保)贷款、动态激励机制以及信贷员模式。垄断性市场结构是其激励机制得以实现的基础和条件;信贷员模式则是其激励机制具体实施的组织形式;团体(联保)贷款和动态激励机制分别是早期和后期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核心。1.垄断性市场结构是小额信贷激励机制产生和维持的重要基础。2.团体贷款(联保、小组贷款)机制是早期小额信贷机构的经典模式,而当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对市场的进入深度和覆盖面达到一定程度后,动态激励机制逐渐取代早期的团体贷款模式,成为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的核心激励机制。3.信贷员模式是小额信贷机构在组织形态上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大区别,也是小额信贷激励机制得以建立的重要基础。三、在完成了从理论上对于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总结以后,本文着重就中国的微观信贷政策进行分析和反思。首先从总体上分析了中国当前信贷政策的总体格局以及微观信贷政策面临的困境,然后分五章对农村小额信贷、地震灾区农房重建贷款、助学贷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贷款等五项重要的微观信贷政策进行了系统分析,并辅之以案例。本文研究并提出以下观点:1.我国微观信贷政策面临的现实困境是:社会期望度长期高于金融业可供给水平;传导渠道的行政化与作用机制的市场化之间存在冲突;分散化经营模式导致经营成本较高;微观信贷政策相关产品的贷款回收率普遍不高;金融机构普遍缺乏积极性,政策实施成本高;法律基础缺失导致其他行政力量的介入,政策激励机制出现扭曲;微观信贷政策效应难以评估。2.中国微观信贷政策在具体金融业务形态上都表现为小额信贷;微观信贷政策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应的贷款业务回收率过低,违约风险和贷款损失严重,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导致微观信贷政策相关信贷业务违约严重、回收率低的重要原因是政策理念落后,缺乏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和创新微观信贷政策的关键在于充分借鉴运用小额信贷激励原理,设计正向激励机制,实现相关业务的商业可持续。3.完善激励机制、改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政策的设想是:依托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完善农户征信体系;依托现代化支付工具,鼓励构建跨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动态激励机制;充分借鉴国外成功小额信贷机构的激励机制,努力提升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放松利率管制,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不断完善普惠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贷4.作为非独立经济主体的小额信贷,助学贷款创新政策、改进激励机制的设想是:借款人主体身份的完善——从非独立经济主体向独立经济主体的演变;从“一次性”政策到动态激励——构建非独立经济主体与独立经济主体之间连续行为的正向激励机制;财政补贴应防止对激励机制的扭曲和误导;完善对高校的正向激励机制。5.重构和创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设想是:重新明确政策定位、重新明确借款主体和重新设计激励机制;在激励机制创新方面:明确借款人还款义务;明确贷款银行的风险管理责任;财政资金介入要充分考虑正向激励,尝试建立信贷信用保险机制;改变“一次性”政策做法,建立动态激励机制。6.重构扶贫信贷政策框架的设想是:调整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方式;改革信贷扶贫贴息模式;逐步放松利率管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借鉴经典小额信贷机构的经验做法。总体来看,借鉴国外经典小额信贷机构的成功经验,改造和创新微观信贷政策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微观信贷政策相关信贷业务的资产质量,就成为提高中国微观信贷政策有效性的一个现实选择。而在充分履行金融业社会责任和积极探索现代金融运行规律之间寻求平衡,也就成为微观信贷政策创新的核心理念,这也就是本文希望得出的最终结论。四、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从激励机制角度对小额信贷进行研究和总结,提出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核心支柱。以往对小额信贷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方面,即重点关注小额信贷机构如何实现可持续运行以及监管当局如何创造适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直接切入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运行的关键因素进行研究,专门就其信贷激励机制进行总结分析,创造性地将市场结构和信贷员管理模式与信贷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提出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核心支柱。2.从激励机制角度对微观信贷政策进行系统反思,提出微观信贷政策相关信贷业务不可持续的关键在于激励机制的缺陷。借鉴小额信贷激励机制的成功经验,创新性地提出政策改进的建议。3.从资料收集的角度,收集整理微观信贷政策的相关情况,特别是收集整理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贷款的资料。微观信贷政策的系统总结和反思是一个在金融管理部门内部一直在进行但尚未完成的课题。本文的研究以及观点也只是一家之言,但系统收集微观信贷政策的实施效应、面临的困境等资料用于研究,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另外,特别要提出的是,汶川地震灾区农房重建信贷政策的相关资料,作为学术研究,肯定是第一次,因为相关工作还没有最后完成,一些事关激励机制的完善与坚持,事关此项贷款业务能否实现较高还款率的重要工作仍在进行中。4.在微观信贷政策的创新改进方面,提出要在遵循现代金融运行规律和履行金融业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平衡,这可能是今后中国微观信贷政策发展创新的主要方向,也是本文研究想要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