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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我国,对于严重的、符合犯罪构成的校园欺凌事件,已有完善的刑事法律进行防治。然而,应对现实中多发的、尚未构成犯罪的校园欺凌事件,现有法律法规却面临诸多困境,由于我国除地方条例外,中央层面尚无反校园欺凌的专门性立法,现有法律法规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现有法律法规对相关主体的责任不明确;其次,现有法律法规未建立起公正高效的处理机制和程序;复次,现有法律法规对欺凌者的惩罚措施不健全;最后,现有法律法规对被欺凌者的救济制度不完善。因此,现有法律法规难以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及事后惩处和救济”,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防治网络。本文通过案例分析、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法,选取反校园欺凌的法律对策进行研究,就是对这个现实问题的回应之一。除引言与结语外,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校园欺凌的相关案例分析入手,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得出结论:校园欺凌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的校园欺凌可能构成犯罪。而本文所要探讨的是尚未构成犯罪,但是事实上对被欺凌者造成严重危害的校园欺凌行为。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当前的此种校园欺凌显示出的特征,突出了对此种校园欺凌进行防范与治理的紧迫性。此外,还介绍了构建反校园欺凌法律对策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针对非罪型的校园欺凌行为,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分析了我国反校园欺凌法律法规既有的规定,以及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针对校园欺凌构建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具体的应对措施,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得出应该处理好惩罚与教育的关系、发动各方主体力量共同治理以及建立公正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启示,为下文完善建议的提出,做好可供借鉴的经验准备。第四部分,在立足当前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域外反校园欺凌治理的经验,提出应对反校园欺凌,应坚持“零容忍”的治理原则。在完善反校园欺凌法律方面,提出了笔者的建议:搭建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机制;优化学校为中心的处理程序;健全惩教并举的惩戒措施;完善衔接畅通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