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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世界,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的实践模式。要发展生态农业,就是要科学地处理人类、农业、环境和资源之间的关系,实现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同步与持续发展。在中国,生态农业作为一种发展战略是在三农政策发生变革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自从1980年开始使用“生态农业”这个术语并开始组织生态农业的试点工作以来,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成为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
由于生态农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学术界对促进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角色的研究,也还是初步的。因此,本文的研究是有意义的。
本文以国家(政府)作为分析的焦点和中心,来探究生态农业发展过程政府的行为和角色的变化。就农业发展而言,政府的偏好、行为和政策是一个关键的变量。当生态农业的发展成为各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解决人类基本的生存和文明问题的必然选择的时候,政府便理所当然应该扮演起更为积极的角色。这个积极的角色就是“政府扶持”。本文通过对无锡市滨湖区生态农业园实践的个案考察,得出了一个基本的结论,即:在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所需要的政府扶持,不仅仅是一个财政投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制度性构建的问题,需要以政府的观念转变、财政扶持、立法完善、政策措施配套等为具体的内容,同时政府要制定出能有效引导市场来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规则来,以摆脱政府是唯一的主体这种尴尬局面。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比较研究和制度分析,提出在建构推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方面,必须首先重点解决现有政策体系中的结构性局限,包括政府理念的转变、立法空白的弥补和政策配套的建立。政策体系的结构性调整既体现在国家宏观层面的行动上,也体现于地方政府微观层面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