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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运行的“安全阀”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同样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在当今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功能退化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必要,它对于降低农民的养老风险、缩小城乡差别、维护社会公平以及促进家庭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随着公共政策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筹资主体的筹资能力稳步提升、农民的社会养老需求日趋强烈、新农保制度的优越性逐步彰显等一系列条件的日益成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将具备政治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以及制度可行性。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今,成效显著,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由于其试点时间较短,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如:部分群体参保积极性不高、中西部地方财政负担较重、基金管理亟待规范、制度衔接存在困难等。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从前瞻性着眼,思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推进策略,保证制度设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财政补贴的持续性、基金收支的均衡性以及服务供给的高效性,以有效的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具体来说,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运行的可持续、完善筹资机制,确保财政补贴的可持续、创新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行的可持续、健全法律体系,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证等举措,以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合理,更具可持续性,更能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养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