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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推进,使得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尤为迅速,银行间债券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也日益突出,其创新步伐也随之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为了使自身的发展更加壮大,使利润有更多的来源渠道,踊跃地加入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从而使其资产结构更加完善、资金流动性不断增强、营销业务渠道更加多样化、收入来源不断增加。2000年,央行推出了银行间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允许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在很大的程度上使得机构投资者的范围逐渐扩大由于在银行总体收入的构成比例中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多,因此各个银行也开始广泛的关注结算代理业务在促进中间业务收入中所起的作用。在某些中小银行的利润构成中,结算代理业务的利润占比比传统业务还多。随着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渐深入地发展,由此带来的种种问题也渐渐显露出来,管理水平落后,满足不了业务上的发展需要。再加上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尤其是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发展起步晚,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种种原因导致了银行间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违规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2013年发生的债市风暴,不得不引起人们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关注和思考。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金融市场上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代其办理债券等相关业务。商业银行开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既为银行业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契机,同时也会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尤其是在开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时丙类账户的参与,更应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主要选取近期发生的富滇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违规操作案为例,说明银行间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漏洞和对操作风险认识的不足,主要针对富滇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加以分析。同时也分析了该案例发生的焦点角色——丙类账户。通过对此种案例的研究,提出一些合适的建议,使银行间债券市场更加安全有效的运行。